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2023年区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及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今年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为:到6月底,50%以上行政村经营性收入达100万元,到12月底,100%行政村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70%以上行政村经营性收入达150万元,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各镇、村应杜绝“等靠要”思想,最大限度挖掘内在潜力,现将6月底经营性收入达100万元、12月底经营性收入达150万元任务分解至相关镇街(详见附件),我局将每月对完成进度进行统计通报,并将进度情况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要指标列入乡村振兴考核,统计数据来源于“浙农经管”系统,每月11日提取上月数据,附件:2023年萧山区行政村经营性收入目标任务分解表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28日附件2023年萧山区行政村经营性收入目标任务分解表序号镇街行政村数6月底达100万元任务数12月底达150万元任务数1楼塔镇12572河上镇15593戴村镇2210144临浦镇207115浦阳镇18246进化镇25127所前镇1910158义桥镇218169衙前镇11111110瓜沥镇61375511益农镇19181612党湾镇17101413北干街道11114蜀山街道87815新塘街道17131716闻堰街道66617宁围街道66618新街街道15121519靖江街道1061020南阳街道131213合计336187(55.7%)250(74.4%)注:城厢街道、盈丰街道无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