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9〕40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33号)和《关于印发<温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温人社发〔202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鼓励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如发现公示中的人员未在安置单位从事专职(含兼职)工作或有其他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电话:86222387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5日附件:2022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表(第二批).xlsx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