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农业农村局《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试行)》,本次采购采取询价方式进行,其询价采购报价期为:自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北京时间2023年5月8日9时至2023年5月10日17时止,采购要求:1、报价单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需盖章,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拒绝报价,报名现场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需提供原件(材料不全拒收报价材料)报名地址:邢台市新华南路218号,报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