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有效发挥自治区博士后资助经费作用,全方位聚焦培养博士后人才,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和产学研结合,赋能我区博士后事业发展,我厅研究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士后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使我区博士后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更切合工作实际需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并在信封上注明“自治区博士后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2.电子邮箱:ylwxf@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联系人:王小丰联系方式:0991-368992118690329042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士后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载)2.反馈意见表(下载)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