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5月8日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任务清单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一)做好招生入学登记工作1.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试行)》,县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完成有需要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方式的再评估认定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一、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二)“一人一案”落实教育安置3.严格落实《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各县市人民政府(三)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7.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各县市人民政府(四)健全送教上门服务制度14.落实《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伊犁州直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人民政府(十三)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指导38.支持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增强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十六)加强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45.落实《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要求,以县市为单位统筹规划在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十七)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47.大力推进州、县市、学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州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向自治区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升级,各县市人民政府(十八)加强设备配备和无障碍改造49.支持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普通学校特教班、送教上门学校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进一步增强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十九)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1.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二十三)加大特教教师培训力度61.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中拓展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类别和项目,统筹推进州直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普通学校特教班、送教上门学校的编制达标工作,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