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监督主体责任,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江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江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办法》、《吉安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吉府办发〔2021〕13号)、《吉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吉市科计字〔202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吉安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电子邮箱:674537214@qq.com2.联系电话:0796-82309323.通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科技局科技监督科(吉安市行政中心A座510室)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附件-《吉安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吉安市科技局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