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澄迈县金江镇等12家单位4月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的公示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21﹞110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发就业扶贫公益专岗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03号)、《关于印发〈澄迈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澄人社通﹝2018﹞42号)、《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乡村振兴公益专岗和就业扶贫公益专岗服务期未满人员的有关事项》(澄人社通﹝2021﹞62号)《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乡村疫情防控公益专岗的通知》(澄人社通〔2022〕54号)等文件规定,开发了澄迈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现有澄迈县金江镇等12家单位申请2023年4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拟拨付乡村公益性岗位470名人员岗位补贴,每个岗位一个月补贴1384元,共计650480元(详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就业局反映,电话:67615058,附件:2023.04公示名单澄迈县就业局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