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3年交通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申报条件及专业(一)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交发〔2020〕18号)、《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规定执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市交通运输局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初审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由市交通运输局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广元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确认,到市交通运输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二)答辩对从事非学历专业工作、符合破格条件、以及需进一步考核的申报人员,可按单位属地原则或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评审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附件:1.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2.广元市职称申报送审名册广元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5月8日附件:附件2广元市职称申报送审名册.doc附件1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