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咸政发[2023]3号)、《咸宁市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共遴选出9个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见附件1)予以发布,现就做好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双方对接(1)揭榜方应为省内外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社会组织(与需求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2)揭榜方根据项目需求具体内容(见附件1),积极与需求方进行对接,需求方应认真对待揭榜方的申请,需求方如遇到多家揭榜方申请,(3)需求方确定揭榜方后,应共同制定揭榜制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见附件2),揭榜方与需求方的对接在线下完成,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方案、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内的项目名称应与发榜的项目名称一致)、首期拨款凭证、信用信息报告、所属地区资金配套承诺函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揭榜制科技项目支持资金按照市级和咸宁高新区、各县(市、区)1:1比例共担,并上传《咸宁市揭榜制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封面(盖章)、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项目实施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之前,三、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一)受理科室: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受理地点:银泉大道628号咸宁市科技局404室联系电话:0715-8132103(二)技术咨询(网上注册、网上申报等操作问题)市创新创业促进中心高松0715-8148679附件:1.2023年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清单2.揭榜制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格式)3.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绩效表咸宁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8日附12023榜制科技项目需求清单(1).doc附2咸宁市揭榜制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doc附件3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绩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