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于2022年3月24日印发了《2022年渝北区春季房交会活动优惠政策及兑付办法》,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废止2022年3月24日印发的《2022年渝北区春季房交会活动优惠政策及兑付办法》,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8号(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邮编:401120),来信请注明“《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关于《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5月6日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有关规定,鉴于2022年3月24日印发的《2022年渝北区春季房交会活动优惠政策及兑付办法》适用期已过,决定对《2022年渝北区春季房交会活动优惠政策及兑付办法》(渝北建发〔2022〕42号)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5月6日附件2关于《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区住房城乡建委起草了《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令第329号),二、文件主要内容鉴于2022年3月24日印发的《2022年渝北区春季房交会活动优惠政策及兑付办法》适用期已过,决定对《2022年渝北区春季房交会活动优惠政策及兑付办法》(渝北建发〔2022〕42号)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