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及省、市关于规范省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完成验收的项目(2023年第二批)予以公示(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附件2)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应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附件:1.公示信息表2.公示意见反馈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5月6日(联系人:秦工,联系电话:0755-83169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