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我省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选拔推荐数量、范围和条件(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配我省推荐指标数为113个,(二)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以及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大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确定各设区市高技能人才推荐控制指标数,省人社厅将根据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推荐人选质量情况,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有关部门和省直属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数开展推荐工作,四、选拔推荐程序(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各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牵头部门及归口单位详见附件3),省直属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选拔推荐工作,举荐指标人选由举荐单位直接报送所在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有关部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推荐工作由所在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三)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各有关部门和省直属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申报人选(含举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单位举荐情况以及指标数,成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专班,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推荐材料分别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附件: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doc2.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数量.doc3.选拔工作牵头部门及归口单位.doc4.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汇总表.doc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5月5日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