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报2022年度清远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含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6日至5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拟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拟通过人员所在单位亦须在本单位按要求进行公示,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2),于2023年5月16日前报送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1.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联系人:周静、赖颖,邮政编码:511515,地址:清城区连江路中心13号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十楼人事科,2.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温翠仪、侯秀萍,邮政编码:511518,地址:清远市政府二号楼503室,附件:1.2022年度清远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含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名单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清远市医药行业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23年5月6日附件1.2022年度清远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含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附件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