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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建瓯市人民政府 | 2023-05-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近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1日(7天),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美新科技(建瓯)有限公司美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南环审函瓯〔2023〕10号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二、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电话:0599-8200821、8200838电子邮箱:johbsp1@163.com通讯地址:建瓯市天马北路中环广场6号楼2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区70号生态环境局窗口邮政编码:3531001、南环审函瓯〔2023〕10号.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近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1日(7天),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美新科技(建瓯)有限公司美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南环审函瓯〔2023〕10号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二、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电话:0599-8200821、8200838电子邮箱:johbsp1@163.com通讯地址:建瓯市天马北路中环广场6号楼2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区70号生态环境局窗口邮政编码:3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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