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培育辅导遴选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13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为做好我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培育辅导遴选推荐工作,补充通知如下:一、按照属地原则,申请遴选的龙头企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其他机构(含行业协会、学会、公共实训基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等4类机构申请材料由属地人社部门加具意见后送肇庆市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申请材料清单详见省厅文件附件),肇庆市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将评选结果报送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培育辅导遴选推荐工作,推荐出具有“产业代表性、评价专业性、行业权威性”,具备相应试题开发能力的优质机构进入遴选范围,三、各申请机构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五套,经属地人社部门加具意见后)邮寄到肇庆市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758-2208505电子邮箱:srsj_gbxx@zhaoqing.gov.cn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2号人社局501室邮政编码:526040附件:1.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培育辅导遴选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134号).pdf2.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