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同意印发的《清远市促进旅游业发展实施细则》规定,给予重点旅游项目企业贷款贴息扶持,本次申报的贴息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旅游企业自愿申报、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以及市直相关单位对申请企业依法经营情况进行核查,现将重点旅游项目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自2023年5月5日至5月12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逾期不再受理,受理单位: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通讯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路图书博物馆大楼6楼606室联系电话:0763-3388130电子邮箱:qy3388130@126.com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5月5日2023年清远市重点旅游项目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审核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申请企业名称申请贴息金额(万元)核定贴息金额(万元)1清远长隆国际森林度假区清远长隆投资有限公司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