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办法》(浦人社规[2019]2号)文件精神,对2019年1月1日起由本市户籍市民创办者新创办的创业组织,租赁符合条件的经营场地开展合法经营,按其吸纳新区户籍劳动力的人员数及其稳定就业情况,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500元的房租补贴,经初审,21家创业组织符合补贴要求(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1日共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浦东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处或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科反映,1、联系电话:区人保局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处20742838区就促中心创业指导科58740409*33142、联系地址:锦安东路475号3号403室邮编:201204浦东南路3995号201室邮编:200126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