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科规字〔2020〕3号)第二十五条“企业获得的研发补助应部分用于奖励企业核心研发和管理团队等相关人员,研发补助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资金兑现”、《研发费用补助办事指南》中“企业应在研发费用补助到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50%的奖励金发放给核心研发及管理团队等相关人员,并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跟踪管理工作”和申请材料中的《企业承诺书》“涉及核心研发及管理团队人员奖励的,发放给核定的核心技术及管理团队人员,我局将对已发放2021年度研发费用补助的365家企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交材料要求1、《2021年度研发费用补助奖励金发放核查表》原件(附件),2、《核心研发及管理团队奖励金发放签收表》,3、核心研发及管理团队奖励金转账凭证及纳税凭证(电子回单请截图后复印),复印件加盖公章,4、核心研发及管理团队成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的劳动合同(证明奖励金发放时,复印件加盖公章,5、核心研发及管理团队成员的奖励金发放当月交纳的社保证明或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发放有关奖励、逾期不提交核查材料或者弄虚作假的单位,附件:2021年度研发费用补助奖励金发放核查表.xlsx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26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