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师市举行全国“消费提振年”暨消费促进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日用品、餐饮、服饰、家具、家电等重点消费领域发放不同的消费券,活动起止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20日,活动拟安排财政资金200万元,第一轮次安排发放消费券资金100万元,日用品、餐饮等类目占比50%,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增强消费对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截至4月22日,师市消费促进月活动已完成交易3872笔,拉动消费594.4万元,师市商务局还将依托特色商业街区、商圈、夜间消费街区,通过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增强消费对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