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导村(社)参与管理、企业提供来料加工业务、职业经纪人统筹调度,基本形成“保障机制日益完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显著增加”的局面,全区建成业务、人员相对稳定的来料加工点50个以上,(二)资金管理1、村(社)为10人(含)以上来料加工从业人员提供房屋、用于来料加工物质中等、储存或进行集中进行来料加工的,给予1.5万元/年补助,3、经纪人补助:经纪人带动来料加工从业人员20人(含),4、从业人员补助:个人年来料加工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年加工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全区已有大堰、西坞等7个镇(街道)建成业务、人员相对稳定的来料加工点72个,全区村集体增加收入334.5万元,其中锦屏街道长岭村11.5万元、莼湖街道朱家店村等4个村33.5万元、西坞街道白杜村等11个村79.5万元、尚田街道王家岭等11个村98万元、大堰镇三兴村等16个村112万元,按照文件对来料加工“阳光行动”中经纪人进行补助,为企业发布来料加工需求信息、村社劳务接单提供有效对接,政府还向从业人员发放补助72万元,来料加工方式为企业提供了1396人次灵活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