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大连市商务局大连市金融发展局2023年4月20日大连市促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商务发〔2023〕65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1〕329号)等文件精神,第三条鼓励各区、市、县、先导区对从事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且对辖区有重大贡献的企业,第四条鼓励各区、市、县、先导区引进和发掘从事离岸贸易业务的市场主体,第六条鼓励银行机构提高对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服务水平和效率,鼓励各区、市、县、先导区对年度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结算量排名靠前的银行机构给予奖励,第七条鼓励各区、市、县、先导区结合市场主体实际需求,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提供法律、审计、融资、汇率风险管理及保险等综合配套服务,对辖区离岸贸易业务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专业机构给予奖励,各区、市、县、先导区应牵头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商业银行、专业服务机构等开展个案分析与政策研究,第九条鼓励各区、市、县、先导区加强离岸贸易服务,第十条鼓励各区、市、县、先导区建设离岸贸易创新发展研究基地,各区、市、县、先导区应积极对接和融合海关、商务、公安、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商业银行等部门数据信息,各区、市、县、先导区应加强与商务、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向商业银行和企业提示离岸贸易业务风险,鼓励各区、市、县、先导区对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企业中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才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