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书院镇就业创业实际情况,一、用人单位一次性就业补贴凡录用本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失业人员的企业,二、交通误餐费补贴参加本镇组织举办的各类促进就业、创业等活动的用人单位,(每家企业最多不超过2人)三、创业扶持补贴凡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本镇户籍人员以及本科以上的非本镇户籍人员,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只有一个组织可享受一次创业组织开办费补贴,创业组织的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书院镇,五、重点人群特殊援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2022年10月1日后通过灵活就业渠道实现就业的,六、培训补贴本镇户籍劳动年龄段内人员,3.考试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鉴定等级证书的:初级补贴500元,八、其他1.用人单位一次性就业补贴中的“企业”,2.本方案中的“初创期创业组织”是指自登记注册成立之日起36个月之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3.用人单位一次性就业补贴、初创孵化补贴、培训补贴中同时满足区、镇两级补贴条件的,4.本方案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