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经榕江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推荐中共榕江县委统战部、榕江县车民街道办事处、榕江县兴华水族乡摆贝村、榕江县古州镇第四小学4个单位申报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的示范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4日起至5月9日止(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9日24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映,联系单位:榕江县民宗局联系电话:0855-6622477榕江县民宗局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