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扬农〔2023〕18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评审专家组,对2023年全市新申报的7个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1、高邮市秸秆收储加工项目、高邮市水产品批发交易项目、高邮市周邶墩农耕文化旅游综合体·农业科学研究及试验发展项目、仪征市嘉悦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等4个项目符合2023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申报条件,建议纳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待具备用地报批条件后予以保障,2、其余3个申报项目不符合2023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申报条件,建议不纳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库,本次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3年5月4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如有意见,请在5月10日前向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反映,联系人:毕晓云,电话:80989787,扬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