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靖县县道梅书线(梅林镇至书洋镇)改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1.拟征地面积:57.6367公顷,2.征地范围:东至梅林镇官洋村,西至梅林镇坎下村,北至梅林镇梅林村,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梅林镇官洋村、梅林镇璞山村、梅林镇坎下村、梅林镇梅林村、书洋镇书洋村,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二、其他事项拟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8日由南靖县梅林镇人民政府、南靖县书洋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公告期自2023年4月17日起至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园),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靖城镇人民政府,由梅林镇人民政府和书洋镇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附件:规划选址红线图南靖县人民政府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