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清算下达中央财政2015至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高财综[2023]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清算中央财政2015至2019年的城市公交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1日(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高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股反映,单位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应当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程序上报,联系电话:0668-6686896,联系人:陈泽勇袁华恩附件1:高财综[2023]6号_关于清算下达中央财政2015至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pdf附件2:关于清算中央财政2015至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公示.pdf高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