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现将2022年松山湖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补贴申请机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日期: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6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向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反映或投诉,投诉应提交标注实名(公司名称及盖章或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的异议书及支持异议的证据,申请机构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申请机构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机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取消享受补贴的资格,追回已享受的补贴资金,附件:1.2022年松山湖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补贴申请机构公示名单2.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2023年4月28日附件:1.附件1:2022年松山湖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补贴申请机构公示名单.xlsx2.附件2: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