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申报工作,三、申报条件和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2022年1月1日前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7.同一个项目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或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或省战略性基础研究项目,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年度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和省战略性基础研究项目,(三)其他条件和要求8.放宽一个项目周期内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数量限制,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9.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11.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14.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积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161-6289;附件:1:2023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申报指南.docx2:2023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