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期满机构自行购买、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或财政资金购买、委托其管理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6.建设期内面向社会的研发服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且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四、申报流程(一)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进入“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1.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申报书2.有关共建协议3.法人证书或其授权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4.现有高层次人才团队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高级职称证明等)5.现有固定研发人员名单和职工总人数花名册6.现有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清单、原值证明材料7.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二)待吴江区科技局网上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报送到各区镇,五、奖励政策苏州市科技局对A类项目在建设期内分期分档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3)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4)列为科技信用严重失信的,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3)完成科技统计但没有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的,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的竞争择优类科技计划,4.申报单位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