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是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提供转型咨询、技术/产品测试验证环境、行业/专业解决方案、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可由行业龙头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主体牵头成立,主要包括区域型、行业型和专业型三类,一、申报条件(一)区域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1.申报主体为在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2.具有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技术、产品或服务能力,3.具有专业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团队和咨询服务信息化平台,(二)行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1.申报主体为在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3.具备产业带动能力强、行业研究深入、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等优势,提供专业化培训、技术支持和产品服务,4.具有提供专业化培训、技术支持和产品等能力,(三)专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1.申报主体为在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4.具备较强的数字化转型技术攻关能力,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择优推荐报省发展改革委创新与高技术发展处,相关咨询请联系市发展改革委产业与高技术发展处(0577-88968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