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制定了《张家口市创新产品推广服务中心工作实施细则》,附件:张家口市创新产品推广服务中心工作实施细则张家口市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实施工业提升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月27日张家口市创新产品推广服务中心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按照《张家口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张政字〔2021〕39号)《张家口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张政字〔2021〕50号)文件要求,成立了张家口市创新产品推广服务中心,为企业创新产品推广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组织开展创新产品宣传推介和供需对接活动,第四条创新产品推广服务中心服务范围为全市区域内的工业企业,第五条创新产品推广服务中心主要任务:(一)搭建推广平台,并通过项目供需信息库做到创新产品定向推介、精准推介,建立创新产品推广目录,(三)认定程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开展创新产品申报和认定工作,由市工信局发布《张家口市创新产品推广目录》,目录有效期限为自认定之日起3年,把创新产品推广同项目管理、科技创新、会展推介及招商服务、市场管理、金融支持、行政审批等工作结合起来,市创新产品推广服务中心对县区企业信息收集、创新产品推广服务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服务中心对创新产品推广服务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及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