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市发改通〔2023〕31号高新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机场指挥部: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楚发改投资〔2023〕142号)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此次安排的州级前期工作经费,请严格遵守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二、落实项目监管责任投资计划下达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组织实施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安排项目的日常调度、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三、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下达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时,项目单位应对绩效目标实现和投资计划执行等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动态掌握前期工作经费投资管理情况,适时组织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绩效考核,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年度安排投资计划的重要参考,所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在项目开工后对前期经费进行回收,填写《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表》《楚雄州2023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