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石家庄市研发投入归集专业化服务机构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石科计函﹝2023﹞22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我市研发投入归集专业化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机构培育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基本条件专业化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应是2021年12月31日(含)前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二、主要任务专业化服务机构在科技部门指导下,2.协助建立研发管理制度、提升科研项目管理水平,3.指导完善会计制度、规范研发支出、归集研发费用、建立研发辅助账,三、认定程序市科技局负责市级研发投入归集专业化服务机构评审认定工作,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属地专业化服务机构申报推荐工作,1.申报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提交《石家庄市研发投入归集专业化服务机构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2.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研发投入归集专业化服务机构进行评审;3.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认定为研发投入归集专业化服务机构,四、提交材料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和有关佐证材料,联系方式:发展计划科85057592、85068626附件:石家庄市研发投入归集专业化服务机构申报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