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根据贵阳市发改委《关于开展贵阳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级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申报企业不超过3个):一、重点支持方向(一)产业类项目1.电子信息制造业(1)集成电路:包括芯片设计、制造、封装以及集成电路材料和设备等,(2)新型显示器件:主要包括新型显示面板(器件)、新型显示材料、新型显示设备等,(3)新型电子元器件:包括以新型电声元件、新型连接元件等为代表的电子元件,为新一代通信设备配套的相关光器件,新型通信设备用连接器及线缆组件,电力电子功率器件等电子材料和元器件制造项目,(3)北斗应用产业:基于北斗技术开发的新产品、新系统、新应用,3.健康医药制造业(1)新型疫苗:包括防治重大或新发传染病、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和慢性感染性疾病的治疗性疫苗或新型疫苗,与疫苗研发生产相关的生产新工艺技术等,(2)生物技术药物:治疗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难治性疾病以及用于紧急预防和治疗感染性疾病的抗体类药物、基因工程药物及相关生物制剂技术,(3)现代中药与民族药:围绕重大疾病针对中医药临床治疗优势病种的中药新药和中药健康产品开发研究,中药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技术体系与装备开发研究,5.新能源汽车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材料、充电桩重点产品制造等,(二)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服务于贵阳市信息技术产业聚集群建设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相关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双创服务平台新建项目、功能升级类项目及平台运营类项目、工程研究中心等,二、基本条件(一)项目符合国家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战略决策、总体部署和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符合《贵阳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筑府办函〔2021〕23号)相关规定;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专项规划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三)项目申报单位须在贵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产业技术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用,在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同时能引导和调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促使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或已经开工建设但审批、核准或备案未超过两年;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具有开展相关产业化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或许可,其中:产业类项目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四)对已获得过贵阳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支持;对已获得过贵阳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不予支持;申报单位存在下列情况的,一律不予受理:1.申报主体或法人代表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2.拖欠民工工资的;3.2021年以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发生过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具体要求(一)各企业请严格按照本通知及附件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作为支撑,于5月25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两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高新区产业发展局;请申报单位把握好申报时间节点,逾期或申报报告不齐全,缺少关键支撑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