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在外地通过社会化评审方式取得的原职称证书(含在我区中直单位根据授权组建的评委会,申请办理职称异地调入确认,并被具有职称管理权限部门核准的职称;(二)来肥后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二、提交材料(一)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原职称评审相关材料(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中的至少一项):1.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直接认定的,2.原职称通过批文原件(或加盖发文单位公章的批文复印件)及复印件,4.(军队转业安置人员)任职命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发文单位公章),申请人需提供聘任文件、具有职称管理权限部门的相关文件(“以聘代评”)以及相关授权文件等佐证材料,通过单位岗位调整调入、军队转业安置调入的人员还须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调令或行政介绍信(当地军转办开具的部队安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四)国家规定考评结合取得的职称证书,还需提交原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五)《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见附件)一式3份;(六)从中央驻肥单位调入我区工作的,还须提供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本行业(系统)或单位开展相应职称评审的文件或依据,三、办理方式及流程申请人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由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学历情况等)进行审核并盖章,四、有关说明1.异地职称调入确认仅限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证书,可按规定要求申请人出具鉴定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其它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