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规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向所在单位给予补贴,现将2023年4月拟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至5月1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沙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马连虎联系电话:601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