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云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云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2022年5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战略部署,第二条云南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六条创新中心由省内科技创新优势突出、代表性强、改革创新积极性高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建设,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创新中心进行运行绩效评估,研究制定支持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的相关政策措施,第二章组建条件和程序第八条优先支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建设创新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创新中心,第九条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根据我省科技发展战略部署以及关键领域技术创新需求,明确创新中心重点技术领域和研发方向、组建模式、重点任务等,第四章考核与评估第二十三条创新中心建设期满后,第二十四条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依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创新中心开展绩效评估,第二十五条绩效评估主要内容包括承担国家和云南省重大战略科技任务、解决核心关键技术、引领行业技术进步、面向社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和作风学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创新中心名称由省科技厅统一命名为“云南省×××技术创新中心”(英文:YunnanTechnologyInnovationCenter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