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西双版纳州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14日西双版纳州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健康发展,第三条建立1个以上能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第四条西双版纳州科学技术局负责全州众创空间的建设、认定管理和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的推荐工作,培育和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建设西双版纳州众创空间,第二章众创空间建设第六条鼓励工业园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有条件的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众创空间必须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网上申报、多证联办、工商注册、信息对接、产品展示等一站式免费服务的条件,第十一条支持州内创业平台、服务机构聘请知名企业家、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者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人员,第三章众创空间认定第十三条申请认定西双版纳众创空间的单位,州级有关部门要鼓励创新创业促进就业资金优先支持本州众创空间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风险投资投向本州众创空间,对本州众创空间开展的科技服务活动提供帮助、指导和宣传,为本州众创空间提供全流程创新创业指导服务,第五章服务管理第二十二条西双版纳州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作为众创空间的管理服务机构,对于众创空间中发展成熟的企业、创业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