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财法〔2018〕10号)和《关于印发<江门市高新区(江海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报指引>的通知》(江高新财会〔2018〕41号)等相关规定,经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江海区税务局联合审核,江门市江海区慈善会获得2023年-2027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特此公告,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江海区税务局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