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拨付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珲财农字【2023】12号珲春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根据年初工作安排,预拨付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8万元,请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本公告公示期为期10天,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投诉监督单位:珲春市财政局投诉监督地址: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新政务中心二十五楼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3-7569913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电子邮箱:hccznck@163.com珲春市财政局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