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符合创新券政策的给予不超过30%、最高10万元奖励,符合技术交易补贴政策的给予不超过10%、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每年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给予每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50万元奖励,对获市科技创新特别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和5万元奖励,给予建设单位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给予运营主体最高50万元奖励,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新获浙江省知识产权大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新获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奖和其他知识产权奖等门类奖的单位和个人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7.5万元和2.5万元奖励,镇科〔2023〕18号关于印发《镇海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BZHD05-2023-0001.docx政策解读《关于印发镇海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政策图解图解关于印发镇海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