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分别给予600元/m2、400元/m2的补助,对首次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有机食品或国家绿色食品认证的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给予3万元的奖励(每增加一个产品奖励0.5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茶叶相关比赛最高奖项等次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的奖励,每年给予惠明茶品牌包装服务中心和惠明茶行业协会品牌管理运营不超过50万元的经费保障,对入选国家、省级、市级等相关单位重要场所、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指定用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惠明茶品牌推介活动,茶叶生产经营主体通过自媒体等各种线上平台的达人主播销售惠明茶的,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给予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线上销售物流快递费用1元/单的奖励,每个主体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每年给予茶文化研究会不超过50万元的专项经费,每年给予茶叶生产经营主体100元/亩的奖励,县财政每年整合安排惠明茶产业发展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