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新函〔2023〕9号),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要求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均可申报,申请认定的孵化器实际对外运营时间和运营机构成立时间均在2021年5月22日以前(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时间须有2年),且至少报送2022年度真实完整的火炬统计数据,申请认定的众创空间实际对外运营时间和运营机构成立时间均在2022年5月22日以前(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时间须有1年),申报单位应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新函〔2023〕9号)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及材料提交,(请登录福建省科技厅网站自行下载,网址: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304/t20230423_6154025.htm),二、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向属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核查,认真填写《实地核查表》,审核通过后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实地核查表、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5月22日前报送至宁德市科学技术局,三、联系方式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科技局窗口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联系电话:0593-2250368宁德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工业科地址:宁德市清源路2号科技服务中心1109室联系电话:0593-2093099宁德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