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经审核,符合2023年第四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有5人,为使此项工作做到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同时便于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8-6812229,附件:2023年第四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4日附件2023年第四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李凤清凤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洁员班艳芳凤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洁员罗娟丽凤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洁员罗桂艳凤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洁员李慈强凤山县融媒体中心保洁员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