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次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为促进西安市大数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拟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按期将企业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报送市大数据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西安市辖区内(含西咸新区)从事大数据云计算相关行业的企业二、申报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0日三、申报企业要求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四、申报程序(一)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及其他佐证材料(相关资料见附件),(二)区县、开发区大数据管理部门初审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大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正式提交市大数据局,由专家组按照《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数据发〔2019〕13号)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四)公示认定市大数据局根据专家组意见,将拟认定的西安市大数据企业名单在市大数据局官网上进行公示,五、申报资料及要求(一)申报资料1.《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登记表》和《拟认定大数据企业主要情况表》(见附件2、附件3),3.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大数据业务收入证明材料(见附件4),联系人:朱敏佳联系电话:86788752邮箱:xasdsjglj@163.com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模板2.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登记表3.拟认定大数据企业主要情况表4.企业近四年经营情况5.拟认定大数据企业初审汇总表附件下载: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材料(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