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潮州市家电促消费企业奖励活动实施方案》规定,我局已按相关奖励标准开展评分工作,现对2023年4月份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4-3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项目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项目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附件:潮州市2023年4月家电促消费活动拟奖励企业公示名单潮州市商务局2023年4月24日附件:潮州市2023年4月家电促消费活动拟奖励企业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