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暨海洋强市建设2023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提出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暨海洋强市建设2023年工作方案,牵头部门:厦门港口局、市交通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海洋局2.打响“丝路海运”品牌,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厦门港口局配合部门:自贸委,推进“厦门大学海洋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福建海洋创新实验室及海洋领域国家实验室福建基地建设,牵头部门:市海洋局、发改委配合部门:市资源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6.推动“两港一区”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厦门海洋高新产业园区建设,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海洋局3.推进海洋综合管理法治化,牵头部门:市海洋局配合部门:市资源规划局、发改委2.提升海洋防灾减灾服务,推动落实《厦门市“十四五”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牵头部门:市海洋局、厦门海事局、厦门港口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牵头部门:市海洋局配合部门:市外办、发改委、文旅局2.深入推进对台海洋合作,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海洋局配合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二)加强政策保障,牵头部门:市海洋局、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三)加强项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