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屯昌县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机构再次遴选结果的公示各有关单位:2023年3月31日,我委在门户网站发布《关于遴选屯昌县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机构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咨询评估机构,截至申报截止日期,我委在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再次遴选屯昌县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机构的通知》,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咨询评估机构,收到1家报名单位为: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的申报材料符合项目申报要求,拟定由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屯昌县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服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3天,如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我委将正式委托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屯昌县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工作,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受理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邮政编码:570204联系电话:0898-66108539电子邮箱:hzc_fgw@hainan.gov.cn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