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慈溪市工业企业(经营主体)“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55号)、《宁波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4.0版》(甬亩均办〔2022〕7号)、《慈溪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4.0版》(慈亩均办〔2022〕49号)等文件规定,完成了2022年度工业企业(经营主体)“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附件:1、2022年度慈溪市规模以上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2、2022年度慈溪市3亩(含)以上规下企业(经营主体)“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3、2022年度慈溪市3亩以下规下企业(经营主体)“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4、2022年度慈溪市名下无工业用地的租赁企业(经营主体)“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附件1-4、2022年度慈溪市工业企业(经营主体)“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xlsx)慈溪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