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1〕11号)文件,对吸纳三类人员就业的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每吸纳一名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贵州美之选食品有限公司吸纳的1名员工符合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报条件,现将符合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申报人员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以来人、来电或来信方式(直接递交以递交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向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监督电话:0854-6532966联系人:平静邮箱:943674292@qq.com附件、2023年惠水县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拟发放人员花名册(贵州美之选食品有限公司).xlsx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4日分享到:【返回顶部】【我要定制】【打印本页】【我要推荐】【关闭本页】。